浙江德清经济开发区座落于德清县城所在地武康,是一家省级经济开发区。开发区的前身为浙江省莫干山经济开发区,是浙江省人民政府于1993年批准的首批省级开发区,2005年12月经国家发改委重新核准为省级开发区,更名为浙江德清经济开发区。
开发区面积7.5平方公里,近年来,开发区凭借独特的区位优势和良好的投资环境,成为海内外客商投资的新亮点。已有法国、美国、日本、香港等2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企业落户开发区。截止2008年,累计引进内、外资项目485个,总投资251亿元,其中外资项目286个,协议外资12.4亿美元,实到外资6.3亿美元,内资项目199个,总投资56.3亿元,项目涉及新型纺织服装、新型建材、先进制造业、机械电子、生物医药、休闲用品、新能源、食品加工等8大主导产业特色。2008年,全区实现工业总产值249亿元,财政收入8.2亿元。开发区已连续五年进入浙江省省级开发区利用外资十强。在全省56家省级开发区综合排名中列第12位。
开发区具有突出的区位优势。宣杭铁路、杭宁高速公路、104国道、09省道等交通要道纵横贯穿开发区,另有规划建设的杭宁轻轨铁路、杭州绕城二环高速公路均穿越开发区,从县城武康到杭州市中心仅半小时车程,到上海、宁波只需2个小时,距周边大中城市南京、苏州、无锡、常州等均在3小时车程以内,距萧山国际机场也只有60公里。
开发区配套完善的投资环境。开发区始终坚“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的发展战略,一批功能比较完备的配套设施和服务设施已相继建立起来。按照规划要求,区内实现了“六通一平”,拥有两家发电厂,装机容量为14.8万KVA,整个开发区实现热电联供,蒸气管道可直达区内企业,并建成日处理5万吨的污水处理厂一座。
开发区日益完善的优惠政策。德清经济开发区是一家纯工业开发建设的开发区,作为德清县对外开放的主窗口,招商引资的主战场和产业集聚的主载体,县委、县政府倾全力予以支持。开发区管委会在区内的开发、建设、管理中,享有省级开发区管理权限以及行使部分县级管理权限,开发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开放式经营”的新型运行体制。依据县政府优惠政策规定,按项目大小、项目进度兑现各项优惠政策,对区内工业项目行政性规费实行“零规费”、土地出让地价优惠、税收优惠、鼓励产品出口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对重大外商投资企业项目或高新技术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政策。
1、投资于开发区的工业性和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期限在十年以上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从获利年度起,前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半期间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县财政按县得部分的100%给予补贴,第六年至第十年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县财政按县得部分的50%给予补贴。
2、在开发区内兴办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项目(含增资项目),经营期在十年以上,从投产之日起,企业所交纳的增值税,县得部分有县财政按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全额补助。其中实到外资100万美元以上至300万美元以下的,补助一年;300万美元以上至500万美元以下的,补助二年;在500万美元以上的,补助三年。
3、在开发区内兴办工业性项目,在审批办证过程中行政规费实行零收费。
4、鼓励外商投资者从企业中取得的利润实行再投资。其再投资的利润原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除可享受退还40%的优惠外,还可以再按县得部分的30%由县财政补贴给企业。
5、对重大外商投资项目以及投资中的特殊事项实行"一厂一策"和"一事一议"的政策。
6、在开发区内的外商投资鼓励类工业项目,为生产所需引进的生产技术设备,经批准享受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减免政策。
7、在开发区内的高科技工业企业,经省级以上管理机构认定,从获利年度起,前五年所得税由县财政按县得部分的100%给予补贴,第六年至第十年由县财政按县得部分的50%给予补贴。从投产之日起三年内,其所缴纳的增值税,由县财政按县得部分的100%给予补贴。
8、在开发区内兴办的一般性国内工业企业,从获利年度起,前二年所得税由县财政按县得部分的100%给予补贴,第三年至第五年由县财政按县得部分的50%给予补贴。从投产之日起一年内,其所缴纳的增值税,由县财政按县得部分的50%给予补贴。
轻松一扫 投资资讯随时有
400-600-3737
手机联系:13062625088
微信联系:13062625088
QQ 联系:746583727
地纬招商网-招商投资门户网站
专注招商投资服务10年
拥有全球千万招商投资信息大数据
线上招商推广,线下项目推介
为政府、园区、企业提供一站式招商代理服务
让招商投资更简单 更精准 更高效
版权所有 上海百程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沪ICP备16044607号-2 Copyright © 2022 www.zhongguozhaoshang.com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