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经济开发区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已确定为省级开发区,并更名为浙江开化工业园区。
该园区2001年由省发改委批准设立,目前已有34家企业入园,2005年工业产值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的三分之一,成为该县工业经济的主要增长点。升级为省级开发区后,确定规划面积179公顷,以食品加工、有机硅、电光源等为主导产业。这次升格将极大地促进我县建设全国硅材料研发、生产中心建设,推动该县经济发展.
1、凡进入园区投资新办的工业企业(含县外企业整体迁入),生产期限十年以上的,缴纳的增值税地方财政可用部分(下同)前三年全额返还,后三年减半返还,所得税自获利年度起五年内全额返还。对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上或外商投资2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所得税再延长五年减半返还。
2、对新办的生产有机硅、单晶硅、制药及新材料系列产品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经市级及市以上权威部门认定)以及产品出口占当年销售额50%以上的企业,除享受第1条优惠政策外,所得税全额返还期限再延长三年。
3、新办的第三产业,缴纳的营业税三年内减半返还,所得税三年内全额返还。对固定资产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所得税五年内全额返还。
4、园区内企业固定资产可实行快速折旧,折旧率15─20%,单台设备价格在1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性摊入生产成本。
5、本文所述税收返还是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地方财政可用部分。
6、新批准进入工业园区的工业生产型项目,其用地可按下列规定给予优惠:
A、土地出让价格3万元/亩。出让土地的使用年限为50年。
B、对新办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项目,有机硅、单晶硅、制药及新材料项目,市级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土地出让价格2.5万元/亩。
C、经省级鉴定的高新技术项目用地,土地出让价格2万元/亩。
D、首期进入园区新办的十户工业企业用地出让价格1.5万元/亩。批准进入生态工业园的工业生产项目,土地使用权属转移环节的契税,由县财政全额返还。
E、欢迎海外留学生到园区创办生态工业企业,除享受以上各项优惠政策外。凡投入固定资产2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在经营期内,无偿使用园区土地5亩(实际用地5亩以内的按实际用地计算)。
F、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对引荐外商及县外客商来生态工业园区投资项目的人员,资金如期到位,并经注册会计师验资,所投资企业正式开业,由园区管委会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凡实到资金在10万美元(100万元人民币)以上100万美元(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按外资额折成人民币的1%给予奖励。对超过100万美元(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部分,按外资折成人民币的5‰给予奖励。奖励资金来源,属外商独资项目的由县财政列支,其它合作、合资项目由项目单位列支。
G、对投资规模特别大的项目,可实行一企一策,享受比上述条款更加优惠的政策,具体由县政府另行研究确定。
轻松一扫 投资资讯随时有
400-600-3737
手机联系:13062625088
微信联系:13062625088
QQ 联系:746583727
地纬招商网-招商投资门户网站
专注招商投资服务10年
拥有全球千万招商投资信息大数据
线上招商推广,线下项目推介
为政府、园区、企业提供一站式招商代理服务
让招商投资更简单 更精准 更高效
版权所有 上海百程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沪ICP备16044607号-2 Copyright © 2022 www.zhongguozhaoshang.com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