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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纬招商网 > 浙江站 > 招拍公告 > 保国寺高速出入口内景观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保国寺高速出入口内景观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小编        2016-10-18 16:51:07
  • 招拍对象:
  • 招拍时间:2016年7月12日至8月1日
  • 招拍地点:江北区沈海高速-保国寺高速出入口内
  • 招拍单位: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国寺高速出入口内景观提升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16〕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在高速公路红线范围外的建设资金由属地政府承担,高速公路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建设资金原则上由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承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江北区,沈海高速-保国寺高速出入口内。
  规模:总面积约17万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约6984万元。
  招标控制价:39215309元。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保国寺高速出入口内景观提升工程的施工。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如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具有施工信用等级的须为C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1.4投标人须在系统中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5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1.6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2016年4月、5月、6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中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4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
  3.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行政区域范围内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1年7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6年8月2日17:00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交至招标代理人,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投标,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2日至8月1日16:00(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其中电子平台费用1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申请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6130200001819100058001。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5.2提交截至时间2016年8月1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出具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7条款(保险保单形式的不予退还),咨询电话:0574-87187310(招标办财务室);0574-87011318(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5.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并将基本账户用户许可证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具体受理场所见当日公告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时间:2016年7月12日至2016年8月1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和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钱芸
  电话:0574-87355733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6楼
  联系人:李红丽、周锋
  电话:0574-87686684、87684767
  传真:0574-87686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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